商纣王不仅是暴君还是一淫乱之王。《史记》记载,他“好酒淫乐,嬖于妇人。爱妲己,妲己之言是从。”他让师涓“作新淫声,北里之舞,靡靡之乐。”从老百姓那里收取沉重的税赋,金钱塞满鹿台,粮食堆满巨桥,又从天下收取狗马奇物,充实宫室,收取野兽蜚鸟放满沙丘苑台。他最大的乐趣在于沙丘,以酒为池,悬肉为林,“使男女裸相逐其间,为长夜之欢。”
商纣王发明了炮格之刑——让受刑者赤足在烧红的铜柱上行走,下面是熊熊大火。受刑者十之八九坠入大火被活活烧死。是他不听比干要他行善的劝谏,反而说:“我听说圣人的心有七窍,我倒要来看看。”于是杀了比干,掏出他的心脏。也是这位暴君囚禁了另一位王子箕子。
商纣王如此罪恶行径在中国的启蒙历史教本上早有记载,但是没有读过《史记》的人很少知道,就是这位罪恶之人曾是一伟大之人。《殷本纪》记载:他天资聪明,思维敏捷,辨识快速,只要是听过的见过的都能极快地反映出来。
他不但智力超过一般人,而且力大无穷,双手能与凶猛的野兽格斗,更是一般人所不能比。(帝纣资辨捷疾,闻见其敏;材力过人,手格猛兽。)如此智力和体力都十分发达之伟人,在当时可以说是“绝无仅有”了。正是这位伟大之人自以为知识太多了,谁也不能超过他,足以拒绝任何一个对他劝谏的人;语言雄辩能力太丰强了,足可以掩饰自己的任何不是。(知足以距谏,言足以饰非。)商纣王越来越自我膨胀,认为自己了不得,天下所有人臣的能力,所有发出的声音,都在自己之下。(矜人臣以能,高天下以声,以为皆出己之下。)其实这个狂徒此时正在一步一步走向自己的反面。
商纣王最后的结局是,牧野之战大败而逃,穿着他的宝玉衣,登鹿台,赴火而死。炮格的火刑是他发明的,最后“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”,落得个遗臭万年的可耻下场。
世界上的任何事情都处在变化之中,没有一层不变的东西。最有本事的最伟大的人,可能变成罪大恶极之人。因为他时时想到自己的伟大,了不得,于是目空一切,力图主宰一切,此时就为走向自己的反面准备了条件。“知”当然是件好事,却变成了足以拒谏的理由;能“言”更是好事,但却用来专为自己的错误辩护。“黄金”很容易变成“废铜”。这是一条历史的辩证法。设若商纣王不是一个伟人,也许他的罪恶不会那么大。因为他会觉得自己不如别人聪明,要听取不同的意见;觉得自己没有别人知识多,要向别人学习。
历史上的事实也总是惊人的重复。许多腐败分不也有辉煌的过去吗?警惕啊,真理再跨前一步就是谬误,伟人与罪人只有一步之遥。没有静止的绝对的真理,也没有不变的永恒的伟人。一切都在变化之中。